氨制冷系统安装、调试及验收说明书
本说明书是设计文件之一,是制冷工艺设计对安装工程提出的要求,安装工程除应按施工图施工外;本说明书与施工图具有同样效力。
1. 氨压缩机安装:
1.1 各种氨压缩机的具体安装要求(包括试车及验收要求)应符合现行《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》(GB50231—98),并且应符合相应产品样本的技术要求。
1.2氨压缩机基础在捣灌前必须将基础施工图与实物核对,核实螺孔位置及螺栓长度,初次浇灌的基础高度应比设备底盘安装标高低20—40毫米,并使其表面粗糙,以便灌浆时能结合牢固。
2. 氨压缩机辅助设备安装:
2.1 氨制冷系统中的辅助设备、压力容器(如油氨分离器、蒸发式冷凝器、高压贮液器、辅助贮液器、中间冷却器、低压循环桶、氨液分离器、排液桶、空气分离器、集油器、紧急泄氨器等)安装前必须检查出厂合格证件,如无合格证件或经运输后发现损伤时,应进行牢固性和气密性试验,试压条件按国家标准《钢制压力容器》(GB150—89)技术条件的规定进行。
2.2 制冷辅助设备的基础在捣灌前必须按实物核对螺栓预留孔洞的定位。
2.3制冷辅助设备的安装,除图纸注明的要求外,一般均须平直、牢固、准确,连接管线正确,油氨分离器、冷凝器等易震动的压力容器,其地脚螺栓应采用双螺帽或增加弹簧垫圈。
2.4 低温压力容器安装时应增设垫木,尽量减少冷桥,垫木应为浸油垫木。
3. 测量仪表安装:
3.1 所有测量仪表及元件均须采用氨专用产品,安装前应按有关产品样本或技术文件核准其准确性及灵敏性。
3.2 冷凝器、油氨分离器、高压贮液器、高、低压调节站,辅助贮氨器、集油器、中间冷却器、低压循环桶,加氨站等高、低压容器上均安装压力表,氨用压力表等级应不低于2.5级精度。
3.3 所有仪表应安装在照明良好,便于观察,不妨碍操作、检修的位置。
4. 阀门安装:
制冷系统管道应采用氨专用阀门和配件, 其公称压力>=2.5MPa,并不得有铜质、镀锌、镀锡的零配件。
4.1 氨系统用各种阀门(如截止阀、节流阀、止回阀、安全阀、浮球阀、电磁阀、电动阀及浮球式液面指示装置等),在安装前须单个试验其灵敏度及密封性。
4.2 各种阀门安装时必须注意流向,不得装反,并必须将阀门安装平直,阀门手柄严禁朝下。
4.3 安全阀安装前应检查铅封情况和出厂合格证,不得随意拆启,若其规定压力与设计压力不符,应按专业技术规定将该安全阀进行调整,作出调压记录,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专业技术人员检验合格后,再行铅封。高压容器上装设的安全阀其开启压力为1.85Mpa, 低压和中压容器及管道上装设的安全阀其开启压力为1.25MPa。
5. 管道安装:
5.1 氨系统管道一律采用无缝钢管,安装前必须逐根检查钢管质量,并应将管内沙子、铁锈、油污等污物清除干净。
5.2 氨系统管道在安装中应尽量避免突然向上或向下的连续弯曲现象,以免造成气封、液封、油封。
5.3 凡从压缩机至冷凝器的高压排气管线,当其穿过(或接近)易燃材料构筑物时不得使其周围净空小于100毫米,否则应以非燃烧材料隔绝,但为了防止震动仍应有20—30毫米空隙。
5.4 管线的安装应严格符合设计要求并保持下列的倾斜方向和坡度。
管道名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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倾斜方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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倾斜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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压缩机排气管至氨油分离器的水平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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向氨油分离器 —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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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.3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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与安装在室外冷凝器相连接的排气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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向冷凝器 —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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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.3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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压缩机吸气管的水平管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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向氨液分离器或低压循环桶—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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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.3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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冷凝器至高压储液桶的出液管其水平管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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向高压贮液器 —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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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.3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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液体分配站至蒸发排管的供液管水平管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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向排管 —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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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.3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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蒸发排管至气体分配站的回气管水平管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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向排管 —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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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.3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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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5 法兰连接
5.5.1 当管道与设备阀门采用法兰连接时,在法兰凹口内必须放厚度为2—3mm的中压橡胶石棉板垫圈。
5.5.2 螺纹连接的密封处理可采用聚四氟乙烯密封带或氧化铝(黄铅粉)和纯甘油填料, 用密封带的使用方法是面对管口, 按顺时针方向将密封带缠紧在螺纹上(注意不要缠到管外,以免减少管子断面),用氧化铝(黄铅粉)和纯甘油填料的使用方法是将填料填在管口螺纹处。
5.6 制冷工艺管道焊接
5.6.1 氨系统管道连接采用电焊, 管壁厚度<=2.5mm时采用气焊,选用焊条成份要与管材相适应,焊条采用E4303。
5.6.2 系统管道三通连接时,应将支管依氨流向弯成弧形再行烧焊,当支管与干管同径且管道内径小于50毫米时,则需在干管上加大1号直径之管段,再按以上规定烧焊,不同管径直线焊接时,应将大管焊接端滚小或与小管同心同径,再进行对焊。
5.6.3 氨系统管道的焊缝漏点修补次数不得超过两次,否则需割去换管重焊,管道连接法兰或焊缝不得设于墙内或不便检修之处。
5.6.4 氨系统管道的焊接宜在气温0℃以上进行,如气温低于0℃, 焊接前应注意清除管道上的水汽、冰霜。
5.6.5 其它要求参见《制冷系统压力管道设计规定》。
6. 系统试压试漏
6.1
系统试压
氨系统管道安装完毕后,
应以压缩空气进行吹除排污,将系统中污物排净后,再以压缩空气进行试压,高压部分用1.8Mpa(表压),低压部分用1.2Mpa试压,开始六十小时内,气体冷却的压力降不大于0.03Mpa,以后18小时内,压力不再下降为合格,要防止草率从事,严格遵守国标《制冷设备、空气分离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》(GB50274)有关规定。
6.2
系统氨试漏
6.2.1 氨系统经压力试验和抽真空试验合格后,方可用少量氨气试漏,充氨试验压力为0.2Mpa(表压)。
6.2.2 氨试漏应分段、分间进行,氨气试漏不得向系统灌入大量氨液。
6.2.3 氨试漏可用PH试纸和酚酞试纸检漏。
6.2.4 检漏完毕后发现有漏点时,必须将系统内的氨气抽净,并与大气连通后方能进行补焊,严禁在系统含氨的情况下补焊。
6.3
气密试验:高压部分:1.8MPa
; 低压部分:1.2MPa。
7. 设备和管道绝热
7.1 氨系统管道和设备只有在上述试压、试漏合格后,在充注制冷剂以前进行包扎绝热层。
7.2
氨系统中在蒸发压力下工作的低压设备和管道,以及其它低温设备及管道均需进行绝热保温。
7.3
绝热保温 层
施工时,应严格按规范标准进行操作施工,绝热保温层必须与设备和管道粘贴牢实,不得留有空隙。
7.4
制冷系统中在冷凝压力下工作的设备和管道一律不做绝热保温。
8. 管道刷油漆
制冷系统管道和设备经排污、气密、真空、充氨试验合格后,均应涂防锈底漆二遍,色漆二遍(保温层在其保护面层的外面涂色漆二遍,外包镀锌钢板或彩色钢板的管道可不涂漆),光滑排管仅刷防锈漆两遍,机房、设备间、冷凝器和贮液器等设备的管道按下列规定涂色。
排气管 —— 红色 中压管
——
粉红色
高压液管 —— 浅黄色 放油管
——
浅棕色
绝热管涂色:
回气管
——
淡蓝色 供液管
——
米黄色
9. 系统充氨
9.1
系统充氨必须在试压、试漏和绝热保温工作全部完成后,才准许向系统充氨。
9.2
充氨时必须严格按照有关充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。
9.3
充氨时应分段、分间进行,先充入少量氨液,如发现有渗漏点,应先将该设备或管段内的氨液抽净,并与其它部分隔断,连通大气后再进行修补,直至整个系统不再渗漏方能正式充氨。
10. 制冷系统试运行和验收投产
10.1
氨系统在负荷运行前应进行空负荷运行,充氨后应将压缩机逐台进行负荷试运行,每台最后一次连续运转时间不得少于24小时,每台累计运转时间不得少于48小时,当系统负荷试运行正常后才能正式提请验收。
10.2
制冷系统安装工程全部峻工并试运行合格后,按(GB50274—98)《制冷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 收规范》和(GB50231—98)《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》以及其它有关规范标准中的各项规定进行验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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